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为发明人的技术创新工作保驾护航
上海沪慧律师事务所 王敏杰
我们上海沪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双证事务所(同时拥有法律服务资质和专利代理机构资质),拥有一批技术专业背景好、经验丰富的律师和专利代理师。使我们有机会为广大的发明人和发明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和帮助,对发明人的技术创新工作也起到了一些作用,这些工作基本可以贯穿发明创新工作的创意阶段直至新产品进入市场整个过程中。这些工作具体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我们在发明人的技术研发工作前提供关于所研发项目的可行性咨询,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
有个例子----几年前,有位发明人研发了一种音乐睡眠枕,为该产品的市场调查、研发、推广和生产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但是,在鉴定会前偶然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时,发现该产品所包含的结构已经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属于别人垄断的技术,若未经允许而实施就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发明人思考再三后只能放弃该项目,致使大量人力财力付诸东流,十分可惜。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常常会在与发明人的交流活动中提示他们,在任何技术研发工作前都需要做严格的技术检索(查询)工作。若发明人没有掌握技术检索的方式和手段,我们还会帮助发明人进行这样的检索工作。这样操作后,发明人可以避免由于重复研发所造成的技术创新资源(资金、时间)的浪费,同时还能得到一些意外之喜:就是通过对检索资料的研读增强对现有技术的了解,让发明人将某些现有的技术(通常就是已经失效的专利技术,但该技术还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借鉴到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去,提升了创新的品质。
二、在发明人研发工作基本完成并申请专利的时候,帮助发明人进一步完善技术、拓宽思路。
由于,法律规定专利代理师必须具有有理工科的专业背景,最好还有从事科研产品开发的经验,我们在与发明人关于专利申请的探讨过程中,常常容易与发明人产生共鸣,除了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技术上的缺陷、难点之外,还可以帮助他们拓宽发明的思路。
比如:某位发明人研发了一种用于工业(纺织)打印机的余墨收集装置。我们在会同发明人研究了这种装置的结构后发现,这种装置同样可以应用于普通的办公(家用)用喷墨打印机,并建议他在办公喷墨打印机领域也申请了专利。虽然,他并不生产这种办公打印机,但是在申请专利授权后不久他就收到了国际某著名打印机公司的商务函,请求购买他申请在办公打印机上的专利。
这样,通过我们对发明人的启发,发明人可以将其技术创新的领域和价值进一步扩大化。
三、为发明人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供有效的保护。
发明人的研发成果在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后,就可以享有法律上规定的技术垄断权。当发明人的技术成果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就会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
我们在为发明人的专利保护提供帮助时,会结合专利权人自身的情况进行保护方式的选择,避免由于单一维权方式的局限性,而造成发明人的顾虑。
四、为发明人创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供有效的帮助。
这种帮助主要体现在为一些虽有创新技术成果,却无法实现成果产业化的发明人提供帮助,为他们寻找一些有资金、设备的却需要创新项目的企业,让他们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合作。这样,发明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回报便于他们进行今后的技术创新,也有利于企业提升他们的经济效益。
结合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今后将会对专利权的实施(从政府层面)给权利人(发明人)提供更方便和有效的手段,我们会为发明人的创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搭建“桥梁”。
五、为发明人提供一些鼓励发明创造政策信息,使发明人充分利用这些可以惠及自己的政策。
中国正在努力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并且政府也为此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它描绘出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面提速。随着《战略纲要》的有效实施推进,必然会产生一些鼓励发明创造和惠及发明人的政策,我们会积极向广大发明人传递这些信息,配合发明人用好政策,进一步提升发明创新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上海沪慧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团队可以成为发明人的法律顾问、经济顾问、技术参谋、忠实朋友和知心人,为发明人的技术创新工作保驾护航!